徜徉于北京地铁,偶尔大片留白的雪白墙壁上小贝帅气的脸庞以及信手乱绘的涂鸦会吸引你驻足,眼光直勾勾的盯着那条墨线条勾勒出来的裁判以及手中的红牌,让我们想起98年世界杯上毁掉小贝的一幕。接着中场的任意球又让我们想起那个跌倒的小贝原地爬起来时,让世界上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世界波。小贝的肖像开心的笑着,他亲笔签名旁的一句“Impossible Is Nothing”把我们从回忆拉回到现实中,原来这只是阿迪达斯的一个广告……
世界最成功启用代言人的公司是阿迪达斯,他在足球领域的代言人包揽了几乎最强大的明星阵容。贝克汉姆,卡恩,齐达内,西塞,等等这些名字的一生几乎与“三道杠”紧紧的烙在了一起。
经营体育用品的阿迪达斯品牌理念非常清晰,他将自己的行业精神浓缩成一句口号,便是我们熟知的:Impossible Is Nothing。阿迪达斯的产品以及广告运作都是围绕着这一口号。于是我们看到了小贝在钢架上踢足球,小孩子叫来贝肯鲍尔与自己一起玩耍,孙雯当着世界女足打太极拳晨练等等这些经典的广告。这些广告中阿迪达斯旗下,身着阿迪达斯运动服的大牌球星们不仅抓住了人们的眼球,并且以他们自己的精神诠释着那句经典的口号。让人们在欣赏制作精美的广告后,将阿迪达斯的精神牢牢的烙在自己的心中。其实这并不是阿迪达斯自己的精神,而是通过他为他的代言人制作的这些凸现体育精神的广告将自己的品牌深入人心。
我们可以这样联想,阿迪达斯的品牌形象是一个金字塔,最上面的尖部便是产业精神,腰部是产品,而底部是受众对于品牌的认识。代言人贯穿上下,将产业精神,体育产品与受众联系到一起。这样,一个深入人心的品牌便形成了。
同样拥有小贝,百事可乐的广告却差了一等。“突破渴望”并不是饮料产业的核心精神,小贝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让我们感受到缺少了小贝会对饮料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是还好,小贝的形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他至少能把金字塔腰部的产品层与底部的受众层联系到一起。让人们熟知,并且对百事可乐的饮料感兴趣。这样来说,代言基本上还算是成功的。
同样是体育品牌的李宁,虽然李宁的市场占有率已经在国内做到了第三,但是他的代言人选择基本上是一塌糊涂。早期的瞿颖,中期的李铁以及现在的奥尼尔,以及李宁为他们量身定做的广告,都无法诠释李宁那句“一切皆有可能”——虽然这句口号选择得非常好。更别提这三个人在受众心中的形象了,瞿颖与体育不搭边,李铁技术意识在国际足球界皆属三流,奥尼尔过于老的年龄不适合李宁这个年轻的品牌。因此,李宁的代言人为他的品牌塑造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李宁的成功完全是李宁先生本人的形象以及低价策略推广二三级城市渠道的成功。
我们也知道一些大公司启用代言人失败的例子。例如可口可乐启用李宇春,麦当劳启用杨丞琳遭用户拒吃,拒喝的例子。这些代言人就让产业精神,产品与用户这三者脱节。本身受众对于这些代言人的自身精神就不认可,代言人也无法诠释他们代言的品牌所在的行业精神,最终,这些品牌的产品遭到了用户强烈的反感。
网络游戏如何寻找代言人?这是一个萦绕了我很长时间的问题。
网络游戏这个金字塔最顶尖部的产业精神是什么?恐怕这个年轻的产业还未形成一个真正的文化精神体系,更无法将其浓缩成一句口号,更别提找到一个适用于产业层的人物来进行产业层的代言。因此,金字塔只剩下联系腰部(产品)以及底部(受众)的关节需要打通了。那么,不同类型,风格的网络游戏就需要为自己的产品形象找到一个合适风格形象的代言人。
中国网络游戏代言人从今天看大致可分为四类:歌星代言,影星代言,网络红人代言以及玩家代言(除去华夏的宝宝恶搞代言)。
歌星代言除了久游的音乐系列外,基本上其他类型的游戏都不适用,因为所有歌星的自身形象都与网络游戏不相干,也与产品(例如MMORPG,棋牌游戏等)没什么联系。除了被广大用户所熟知外,歌星无法贯穿产业精神与产品两层的联系。
影星代言大致与歌星代言面临同样的尴尬,他们无法诠释产业精神,也无法与产品有着任何联系。除了周星驰代言的《大话西游》与他所主演的电影有着联系外,其他的产品均无法找到与任何影星有联系的点来进行品牌运作。
网络红人代言更是无稽之谈。网络这个快餐时代的产品比网络游戏行业早不了几年,所成全的草根明星也是毫无精神沉淀。例如天仙MM,只有相貌清纯这一个炒作卖点,她本身根本与网络游戏扯不上任何关系(她会不会用电脑我都没底,更别说玩游戏了)。
玩家代言是这里面在贯穿产品层上最有代表的一类人群,知名的玩家本身就长时间接触游戏,对于游戏有着深刻的理解。特别是知名骨灰玩家,他们对于所玩游戏的选择标准几乎到达了苛刻的地步。如果一款产品能得到这些玩家的认可,说明产品质量肯定出类拔萃。但是玩家代言最致命的弱点便是认识这些玩家的人过少。比如《剑侠情缘》的大马虎,几乎没有人认识这个人的,更别提了解他本身的形象与精神了。
中国网络游戏代言人还处在一个非常幼稚的阶段,厂家选择游戏代言人的效果仅仅是造势与吸引眼球,没有达到真正代言人塑造品牌效果的目的。
不禁让我联想到网络游戏几个大厂商,盛大,征途等等都从来不启用代言人,因为陈天桥和史玉柱都是聪明人,他们都不知道代言人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代言人性价比不大,这种冤枉钱他们是绝对不会花的。
综上,中国网络游戏产品若想找到合适的代言人,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我劝各大厂商就不要花费这些心思与金钱了,您还是省省吧。有钱没地方烧的话,可以出钱请我吃顿饭,咱们好好聊聊,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出谋划策想出一些另辟蹊径的点子呢
|
|
|
|
|
|
|
|
虚拟财产究竟是作为物权法中“物”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还是作为债来对待,玩家其实并不关心,受害者也搞不清楚.希望专家们少一些概念上的……
美国著名电子游戏杂志EGM(Electronic Gaming Monthly)和PC游戏杂志PC Magazine的出版商Ziff Davis Media集团,今天在其美国曼哈顿……